罗城保育院2013年秋季学期
“幼儿歌唱比赛”活动方案
一、活动目标
为了培养幼儿的艺术素养,提高幼儿的歌唱水平,支持和鼓励幼儿大胆地表现自己 ,增强幼儿的自信心。并为选拔幼儿参加县中小学生艺术节做好准备,我院教研组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幼儿歌唱比赛,活动方案具体如下。
二、参加对象
总分院大、中、小班幼儿自愿参加,参加的班级名额为3名。
三、活动时间
2013年12月5日(星期四)上午9点整开始
四、活动地点
(1)比赛场地设在操场中央
(2)大、中班全体幼儿搬凳子到指定场地坐好当小观众,小班幼儿坐在场地两边
五、参赛要求
1.演唱时间在三分钟以内。
2.自选曲目,歌曲内容要求健康活泼、积极向上的幼儿歌曲。
3.演唱形式可尝试多样:独唱、小组唱、歌伴舞均可。
4.比赛时一律使用CD伴奏带,一张光盘里面只能有比赛的曲目,光盘上面需标明班别、序号和曲目。
5.请各班负责老师在11月25日上午将参赛幼儿的名字与演唱曲目上报到吴熙主任处,并抽签决定幼儿出场顺序,比赛顺序为小——中——大班。
六、评奖方式
1.评委:银院长、谢副院长、温副院长、甘副院长、邱主任、吕老师、姚老师、蒙老师(三位级部组长遇到自己班幼儿参赛时,不打分)
统分员:韦玉林、林莉琼
2.奖项设置
(1)幼儿奖项:本级部进行评比。比赛一等奖占总人数的20℅,二等奖占总人数的30℅,三等奖50℅
(2)教师奖项:分为一等指导奖、二等指导奖、三等指导奖,按指导幼儿取得的最高奖项决定等次。
3.评分方式:评分采取十分制,取评委总分的平均分。
七、评分标准(共10分)
歌曲内容(1分):符合幼儿年龄特点、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
舞台形象(2分):衣着得体、精神饱满
演唱技巧(4分):音准好、节奏准确、演唱完整、吐字清晰、音色优美
舞台表现(3分):表情丰富、动作自然、大方、有感染力。
八、活动具体安排
(1)音响、场地划分、奖品、奖状负责:吴熙、邱妍、韦洁
(2)舞台背景负责:保安
(3)节目小主持人、催场负责:吴熙
(4)放光碟:韦洁
(5)各班指导幼儿参加比赛的老师负责照看好幼儿,做好候场准备
(6)各班其他两位老师负责照看其余幼儿,组织幼儿当好小观众
(6)照相、摄像:郑婵、银春革